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3-11-08 10:48:00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改革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华师〔2024〕67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长:谢承旺

长:刘则毅 唐小煜

  员:宣丽萍 陈纪龙 董梁 宿营 林慧婷(辅导员)

  书:游邦彦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内推免工作相关事宜,包括奖励加分细则的制定、学院推免名额的分配、学院考核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推荐名单的审定、推免过程中争议事项的裁决等。

二、学院内各专业名额分配办法

学院将按照全院学生所执行的培养方案和学生人数,统筹分配推免名额。

三、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大学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非术科类专业学生,须学习成绩优秀,入校在读期间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专业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50%内(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学生除外)。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非英语、翻译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不低于6.0分,或托福不低于90分。

四、计分方法(含计算公式)

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按综合排名择优选拔。综合得分由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以学业成绩占80%,奖励加分占20%,计入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遴选推荐

分数统计方法为:

综合计分=(本人绩点折合百分制成绩÷专业最高绩点折合百分制成绩)×80 +(本人原始奖励加分÷专业最高原始奖励加分)×20。

学业成绩指入学起始时间至推免时止所修读的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的绩点折合百分制成绩。参加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如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学业成绩;未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学业成绩,不享受交换学习加分

五、奖励加分细则

推免奖励加分分为五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发明专利类、其他类。

(一)论文作品类加分细则

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以“华南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按照不同的等级(如表1)计算分数,最多只承认物理排序前三位作者,独著计100%,作者为2人分别计70%和30%,作者为3人及以上前三人分别计60%、20%和20%。若学术论文已录用但未正式发表,所计得分60%。

1 国内外学术刊物等级加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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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科院SCI期刊按大类分区,以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为准;中科院自2021年起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内的期刊,不纳入加分范围(具体参见: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论文发表计算奖励加分以发表当年的分区清单为准(具体参见: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科院《期刊分区表》等)。

(二)课题类加分细则

学生作为负责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的科研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分别计32分、24分、16分、8分;若项目获批为重点项目(如攀登计划省级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所计得分乘以110%;若项目结题评价为优秀,项目负责人所计得分乘以110%;若项目已立项但未结题,所计得分60%;若项目中止,则该项目不计分;

(三)竞赛类加分细则

竞赛学生署名单位为华南师范大学,否则不纳入计分范围。对于团体赛项目(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每人均可按获奖等级计分;对于非团体赛项目,计前3位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学生在内),其余成员不计分。在同一批次竞赛同一竞赛项目获得多级别奖励,只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在同一批次竞赛多个竞赛项目获得奖励,只计最高奖项得分。

只认可以下大学生竞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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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计分如下:

获国家级特等、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牌)者,分别计40分、32分、24分、18分;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牌)者,分别计18分、12分、8分;

(四)专利类加分细则

专利权人为“华南师范大学”,最多只承认排序前三位发明人,独立发明人计100%,发明人为2人分别计70%和30%,发明人为3人及以上前三人分别计60%、20%和20%。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分别计25分和10分。如果专利已经受理,并进入实审且公开,但尚未授权,则所计得分30%。

(五)其他类加分细则

其他类奖励加分由学校在当年推免工作通知中规定,未作规定的不得加分。

六、遴选程序

宣传发动(公布、解读推免政策文件)→组织报名→审核材料(形式、资格审核)确定入围初选名单→学院考核→计分排名→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拟推名单→院内公示→推名单报学校。

七、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 年 10 月 21 日